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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
发布时间:
2023/07/10 21:22
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积极推动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推动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技术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动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鉴定评估,对具备节能改造价值和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应改尽改,改造后部分节能效果达到现行标准规定。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等用户侧能效提升、供热管网保温及智能调控改造,强化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加快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施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和能耗限额管理。到2030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公共建筑能耗运行监管,统筹应用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提升公共建筑节能运行水平。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系统和围护结构改造。推广建筑设施设备优化控制策略,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效率,加快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灯具普及,采用电梯智能群控等节能技术。推动公共建筑定期开展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高能效水平。
要求,以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为重点,开展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建设。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既有建筑重点推动实施节能低碳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和电气化率,购买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展绿色低碳运营,合理处置建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新建建筑着重引导采用节能低碳技术和材料,建设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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